北京垃圾不分类违法 环卫部门将拒收

时间:2019-06-27 16:18:44       来源:

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修订工作日前列入2018年~2020年立法规划。届时,个人不进行垃圾分类、混合投放垃圾将可能会面临罚款,罚款的上限将不低于200元。

据了解,早在北京市2012年出台的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中,明确了政府部门、物业等管理责任人及收运处置单位、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和义务,但是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,只有鼓励和倡导,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。此次修订,将不仅对单位,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,以立法方式促使软约束逐步“硬起来”。

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介绍,北京市每天会产生将近2.6万吨的生活垃圾,人均每天1.1公斤。

目前,北京市有29个垃圾处理终端设施,都在满负荷运转。北京市已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了垃圾强制分类,2018年,2300多家公共机构又加入强制分类的队伍,包括学校、医院、商超和旅游景点,基本覆盖了人群集中、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,未来将逐步覆盖至居住小区。

“到时候,垃圾不分类就是违法。上海对个人混合投放垃圾处以不低于200元的罚款,北京也不会低于这个数。”孙新军说,另外,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,或者分类不符合要求又拒不整改的,要移交执法部门处罚。“以后您住的小区要是垃圾不进行分类,或者分得不好,环卫部门将会拒收。”

针对居民提出的“垃圾分类入桶后,装运时又都混装在了同一辆车上”的疑问,孙新军表示,为解决垃圾运输“混装混运”问题,市城市管理委将要求运输车辆“亮出身份”,标识醒目,做到“五统一”,即统一车身的颜色为绿色,统一车身的标准、统一运输的标识、统一单位的标识,统一监督举报电话,让有规模、专业的队伍来运输。同时对各品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改造,增加计量称重、身份识别、轨迹监控等管理功能,实现对各类垃圾运输车辆的精准管理。

当前,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四类。菜叶菜帮、剩饭剩菜等由厨房产生的属厨余垃圾;保鲜膜、塑料袋、纸巾等归属其他垃圾,可送到焚烧厂发电或填埋;可回收物是指可以循环利用的,如报纸、纸箱、饮料瓶、易拉罐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;有害垃圾是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,如废荧光灯管、水银温度计、过期药品、油漆等,需用特殊方法安全处理。

对此,有不少市民反映这种分类方法有些复杂,分不明白。孙新军表示,接下来,在新创建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,将对分类垃圾桶进行调整,厨余垃圾改成“湿垃圾”,其他垃圾改成“干垃圾”,干湿分开,一目了然。

据介绍,目前,各种创新的垃圾收运方式正在尝试中。比如设置有人值守的分类驿站或分类小屋,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并且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;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投放箱,降低人工成本,方便群众投放;上门或者定点回收再生资源和厨余垃圾,最大限度提高回收量;定时定点流动收集。这几种方法如果试验成功,将不断推广。此外,用手机APP、手机小程序预约上门回收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都会逐步推行。

据了解,目前北京市30%的街道和乡镇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。今年,示范片区的覆盖率要达到60%,覆盖200多个乡镇和街道;到2020年,覆盖率要到90%,覆盖300多个街道乡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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